台属,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去台湾的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,现泛指在台湾居住的人在大陆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。
凡属台湾同胞的亲属,都可以办理《台属证》。根据《关于规范台属证办理(试行)的通知》文件规定,台属证的办理范围包括去台人员的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。直系亲属如祖父母、父母、夫妻、子女、孙子、孙女和养父母、养子女;旁系亲属如兄弟、姐妹、伯父母、叔父母、岳父母、堂姑表兄弟姐妹、舅、侄、女婿等。
台胞,台胞是台湾同胞的简称。
台湾同胞是指下列各方面人士:
(1)居住在台湾岛内的中国人(包括从大陆去台湾的人员)。
(2)各个不同时期从台湾到大陆工作、生活者。
(3)从台湾到国外居住数年后再回到大陆者。
(4)生在大陆从未去过台湾,但祖籍在台湾者。
(5)从台湾旅居国外或港澳地区者。